关于开展职业性尘肺病患者有关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0-06-16 08:55:18          来源: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熊惠 |          浏览量:17032

桑植融媒6月16日讯

通   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国卫办职健函[2020]299号文件精神,关于开展职业性尘肺病患者有关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现就我县1949年以来被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摸底随访调查,如有被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的人员(农民工尘肺病除外),包括已经病故的,请您本人或直系亲属携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死亡证明等相关证件到所属乡镇卫生院进行随访登记,登记时间为6月17日-6月22日,逾期不再进行登记。

桑植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5日

责编:熊惠

来源: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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